根据《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》(金政发〔2004〕132号,金政发〔2008〕70号修改)文件精神,经企业申报、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部门推荐、材料审核、部门征求意见、专家评审,拟认定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分公司等83家企业为2021年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,现予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从2021年8月30日至9月6日止。如有异议,请来电来信反映。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(2019)1号)的有关要求,现就金华市海日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起草的《UV漆饰面人造板》“浙江制造”标准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限为7月15日至8月14日,请于时限内将《征求意见表》反馈至邮箱:415420367@qq.com,逾期视为无意见。